6.1 一般规定


6.1.1 厌氧生物处理宜通过试验或按相似水质运行经验确定处理工艺和预处理措施。
6.1.2 厌氧生物处理宜采用中温厌氧消化,厌氧反应器内温度宜为30℃~37℃。
6.1.3 有毒性、难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水的厌氧生物处理,宜设置污泥储存池及向反应器内投加污泥的设施。
6.1.4 厌氧生物处理构筑物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系列。
6.1.5 厌氧反应器内壁应进行防腐蚀处理,系统应密闭,沼气收集、处理系统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6.1.6 厌氧反应器、沼气储存和输送系统采用的电机、仪表、照明等电气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厌氧处理系统的机泵设备间、阀门控制间,应设置通风设施和沼气泄漏报警装置。


条文说明

6.1 一般规定

6.1.1 目前,化工污水处理采用的厌氧生物处理工艺有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厌氧生物滤池(AF)、膨胀颗粒污泥床反应器(EGSB)、内循环反应器(IC)等,由于化工污水水质复杂,污水中大多含有一种或多种对厌氧微生物有毒和抑制的成分,如氨、硫化物、氰化物、盐类、重金属、醇类、醛类、芳香烃类、卤代烃类化合物、洗涤剂,这些物质浓度较高时,会导致厌氧污泥活性下降,甚至导致反应器运行失败,因此,采用厌氧处理时应考察污水对厌氧微生物的抑制性,选择合适的厌氧处理工艺,例如完全混合式、对微生物驯化来避免生物毒性抑制、或采取预处理措施,控制有毒物质的浓度,具体选择何种工艺,应根据水质、处理要求,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水质的运行经验确定处理工艺和预处理措施。
6.1.2 由于化工企业余热和废热较多,考虑到厌氧系统运行稳定,对化工污水厌氧消化宜采用中温。由于高温厌氧研究和工程应用不多,因此不作推荐。
6.1.3 有毒性、难生物降解有机污水的厌氧处理主要取决于微生物种类及驯化时间,由于厌氧污泥产率低,培菌驯化时间长,系统储存一定量剩余污泥具有重要意义,系统一旦因控制不当,导致污泥流失,或由于水温、pH值、负荷变化以及有毒物冲击,引起污泥活性下降或微生物中毒,难以恢复活性时,可以补加污泥,使反应器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另外,污泥储存池(罐)还可以用作反应器检修时污泥临时储存设施。通常污泥储池(罐)的容积不宜小于单个厌氧反应器容积的1/2。
6.1.4 本条规定了厌氧生物处理构筑物的数量,是为了方便维护检修。
6.1.5 厌氧生物反应器内部的腐蚀现象严重,存在电化学腐蚀和生物腐蚀。电化学腐蚀的原因主要是污水中的硫化物在厌氧消化过程中产生的H2S在液相形成硫酸导致的腐蚀,尤其是气液交界处的腐蚀最严重。生物腐蚀的原因是防渗、防水材料中的有机组分在长期与厌氧微生物接触的过程中,被分解而失去防渗防水作用。为保护反应器免于腐蚀,反应器内壁应做防腐处理。
    反应器密闭是为了防止硫化氢等臭气外溢污染环境,防止沼气泄漏带来的安全问题,同时防止大气中的氧进入反应器内破坏厌氧环境。
6.1.6 沼气是有机物厌氧处理的转化产物,沼气的产量和成分取决于有机物的种类和化学组成。通常,沼气的化学组成中CH4为55%~75%,CO2为25%~40%,另外含少量H2、NH3、H2S等成分。沼气中的CH4易燃易爆,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故作此强制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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